科研伦理声明

  为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规范论文投稿及编审、出版过程,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本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可以扫描文末二维码查看全文)、国际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COPE)有关条款,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制定《地球信息科学学报》作者、审稿者、编辑以及出版者的伦理规范。

  1. 本规范中“出版伦理”是指在学术期刊出版工作中各主体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根据《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学术不端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包括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剽窃指采用不当手段,窃取他人的观点、数据、图像、研究方法、文字表述等并以自己名义发表的行为。编造或虚构数据、事实的行为。篡改指故意修改数据和事实使其失去真实性的行为。不当署名指与对论文实际贡献不符的署名或作者排序行为。一稿多投指将同一篇论文或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投给两个及以上期刊,或者在约定期限内再转投其他期刊的行为。重复发表指在未说明的情况下重复发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经发表文献中内容的行为。

  3. 本刊拒绝任何复制比超过20%的稿件.对于复制比在20%以下的稿件,还要考虑:

——重复的部分是否为主要结果和观点,如果是,则不能刊用。
——将重复的内容删除后用参考文献表述,看剩下的部分是否能够支撑起一篇论文,如果不能,则判定为不具有发表价值。

  4. 利益冲突是指科学活动中的不同个人或团体之间,或个人与团体之间在次要利益(如经济利益,友情、亲情等)与其职责所代表的主要利益(如确保研究结果的客观性等)之间所发生的冲突。

一、作者伦理

  (1)作者应对论文的真实性负责,必要时有责任配合编辑部要求提供原始图片、原始数据、基金立项任务书和项目名称等证明材料。

  (2)作者在投稿时需承诺稿件无一稿多投,不涉及保密问题,署名无争议等。

  (3)作者应遵守论文“五不准”原则: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参见以下第4—7条),坚决抵制无实质性学术贡献者在论文上署名。

  (4)署名作者是论文的实质性贡献者,包括:

——对研究工作的思路或设计有重要贡献者;或者为研究数据获取、分析或解释数据者;
——起草研究论文者或在重要的智力性内容上对论文进行修改者;
——对将要发表的版本作最终定稿者;
——同意对研究工作的各个方面承担责任者以确保与论文任何部分的准确性或诚信有关的问题得到恰当的调查和解决。

  未满足全部4条标准者(如仅对论文进行技术性帮助,或提供经济和物质上的资助者)不宜列为作者,但可在致谢中对提供帮助者表示感谢。

  (5)作者署名原则上按贡献大小排序,由论文署名作者共同商定,并在投稿时确定. 作者和单位署名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变更时,论文主要负责人(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需向编辑部提交书面变更申请,陈述理由,并由所有署名作者签字认可,不得擅自在修改稿中更改。

  (6)一般情况下,通信作者只标注1位。若为规范的多中心或多学科协作研究,通信作者确实超过1位的,可酌情增加。增加的通信作者应是合作研究的不同研究机构或不同研究小组的学术负责者。

  (7)具有同等贡献的作者,应在投稿时标明. 同等贡献者一般不超过2位,若为规范的多中心或多学科协作研究,确实超过2位的,可酌情增加。增加的同等贡献者应来自合作研究的不同研究机构或不同研究小组。

  (8)作者在投稿时应写明作者姓名及单位. 作者单位应和论文研究内容相关,如不相关,作者应说明自己在研究中所做的贡献,或由作者单位出具证明,证明该作者确实从事了这项研究。

  (9)如果作者隶属的机构单位与完成课题选题、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研究工作和提供研究条件的机构单位不一致时(如研究生毕业离开培养单位、进修生、访问学者、合作研究等),则以提供研究条件和完成研究工作的机构为首先署名单位。

  (10)作者在投稿时应声明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如存在利益冲突,应说明可能对其研究结果产生影响的所有经济利益(如研究与企业是否存在商业利益关系;企业是否在实验设计及实施、数据处理、文章书写和发表等方面给予任何资金赞助等)。

  (11)作者如果对评审意见、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编辑部提交书面申述,针对每一条评审意见做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12)论文发表后,如果作者发现已发表论文有明显差错或需要立即纠正之处,请立即告知编辑部协调处理,并发表勘误或撤稿。

二、审稿者伦理

  (1)审稿专家应坚持公平、公正、保密、及时的原则对稿件做出负责任的评审意见。不得对作者的科研机构、地域、资历、民族等产生偏见或歧视,不得泄露作者的研究内容。

  (2)当审稿专家与作者存在利益冲突(如亲属关系、师生关系、校友关系、同事关系、竞争关系)时,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审稿专家应及向编辑部申明利益冲突,由编辑部决定是否应予以回避。

  (3)当审稿专家发现作者从事的研究和自己相近时,不得利用审稿便利压制或者贬低作者的论文。

  (4)审稿专家应按照约定及时评审稿件,如不能按时评审返回,应及时告知编辑部并退审,可推荐审稿人. 未经编辑部同意,审稿专家不得擅自全权委托自己的学生、同事等代审。

  (5)除非的确作者疏忽而且对论文有直接关联,请不要暗示或直接要求作者引用审稿专家或所属团队已经发表的相关论文。

  (6)审稿专家遇到最近曾经审过的与在审稿件密切相关的其它论文时,有义务向编辑部反映情况,并按期刊收录标准填写评审意见后,提交编辑部定夺。

  (7)审稿专家在论文未发表前,未经原论文作者同意,不得擅自将论文中的有用信息用于自己的相关研究。

三、编辑伦理

  (1)编辑应公平、公正、及时地处理每一篇稿件,并根据论文的重要性、原创性、科学性、可读性、研究的真实性及其与期刊的相关性做出接受或拒稿的决定,与作者年龄、隶属单位、学历、职称、性别、是否基金资助、通信作者来头、论文长短无关。

  (2)编辑应遵守保密原则,一方面要严格保守审稿人信息;另一方面要对作者的研究内容保密. 不得向编辑委员会、审稿专家等以外的任何人泄露作者及论文信息. 在论文未发表前,未经原论文作者同意,编辑委员会成员不得擅自将论文中的数据信息用于自己的相关研究。

  (3)编辑不得受利益驱使干预同行评价,努力保证同行专家的独立评审,以确保同行评议的公平公正。

  (4)对于作者推荐的同行评议专家,编辑应核实其审稿人信息是否真实,并根据被推荐的评审专家的研究领域和专长,与作者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等情况决定是否采用被推荐的审稿人.如果作者要求回避某专家评审其稿件,并且这一要求是合理的,则编辑应给予尊重。

  (5)编辑在物色论文评审专家时,应尽量避免与作者为同一单位,不得选择署名作者、论文致谢中明确提及的专家作为审稿专家。

  (6)编辑与作者存在利益冲突(如亲属关系、师生关系、校友关系、同事关系、竞争关系)时,应回避处理该稿件。

  (7)编辑对作者的申诉应该慎重对待,并经过编辑委员会或物色评审专家重新审阅。

  (8)对经严谨科学研究获得的争议性成果编辑应考虑发表,以充分彰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9)编辑有责任避免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应对初投稿论文和即将刊出的论文做2次查重并审核。

  (10)编辑有义务提醒作者在变更署名、单位及其先后顺序后可能出现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问题。

  (11)编辑应尽可能给作者提供详尽的修改意见或退稿理由。

  (12)编辑要尊重作者的观点、行文风格,对论文所做的涉及学术观点等关键性修改都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13)编辑有责任对所有有读者申诉或发现可能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包括在审及已经发表论文)及作者进行核实、审查并作出最后决定。

四、出版者伦理

  (1)本刊遵循首发的原则,只报道原创研究成果。原则上不允许以另一种语言面向不同地区的读者再次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发表,但允许有条件地在其它非学术期刊(如社交媒体、科普期刊或报纸)再次转发、转摘或编译,但要求:

——转发的论文应标明《地球信息科学学报》刊名、年卷期、页码、题目以及原文网址、DOI号等信息。

——为避免断章取义或片面曲解原文内容,转摘或编译后的内容须经过作者或我刊同意。

  (2)对已经定稿录用的稿件,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刊有权撤稿,并对有关作者做出一定处罚,并通告作者单位和相关期刊。

  (3)对已经发表的论文,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刊将作撤稿处理,刊登撤稿声明,并对有关作者做出一定处罚,并通告作者单位。

  (4)本刊承诺论文发表及在同一期出现次序先后,与版面费等经济行为无关,只与期刊选题、论文接受时间先后有关。

  (5)本刊网站会公布作者所需要的详尽指南(如投稿指南等),并及时更新。

  (6)本刊制定管理其编辑、作者、审稿人和编委会成员利益冲突的制度,并不时更新。

五、利益冲突声明

  作者必须声明可能影响或偏向稿件的所有关系或利益。尽管作者可能不会觉得有冲突,但是关系和利益的声明提供了更加透明的过程,从而可以对稿件进行准确和客观评估。读者有权利知道与研究相关的所有利益关系或冲突,这并不意味着研究工作和相关机构有经济关系是不适当的。与研究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潜在利益冲突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参加专题研讨会并领取酬金;②通过资金资助参加专题研讨会;③通过资金资助接受教育或培训;④就业指导或咨询;⑤基金资助情况;⑥担任顾问咨询委员会或董事会的职位或其他类型的管理职位;⑦多单位的聘用关系;⑧财务关系,例如股权或投资权益;⑧知识产权,例如专利、版权或此类权利的特许使用费;⑨与研究工作有经济利益关系的配偶和子女。
      此外,须声明对读者来说相对重要的非财务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与本研究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个人关系或竞争利益,或可能影响作者研究的专业利益或个人信仰。利益声明内容将和通讯作者部分放在一起。请参阅以下示例。
      资助:这项研究由X资助(授权号X)。
      利益冲突:作者A已获得公司A的研究资助。作者B已获得公司X的演讲者酬金并拥有公司Y的股票。作者C是委员会Z的成员。
      如果不存在冲突,则作者应声明示例如下。
      利益冲突:作者声明没有利益冲突。

六、知情同意

  所有人都有不被侵犯的权利。每位参与者有权知道他们的个人数据或图片(可识别的)在最终论文中的表现形式。因此,在数据或图片纳入稿件之前,所有参与者均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知情同意。除了稿件研究内容所必需的信息和参与者已给予知情同意的信息,参与者的详细身份信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其他信息)不应出现在最终论文的文字部分或图片中。
  在某些情况下,很难完全实现匿名。如果有任何疑问,应获得知情同意。例如,遮盖参与者照片中的眼睛区域是对匿名性的充分保护。如果为了保护匿名性而改变了识别特征,例如遗传特征,作者应保证这些改变不会扭曲科学意义。
  知情声明中应包含以下语句:
  知情同意:“知情同意是从稿件所有个体参与者处获得的。”
  如果稿件提供了有关参与者的身份信息,则应包括以下声明:“本文所有个人身份信息已经获得所有个人参与者的知情同意。”

七、处理不道德行为的程序

(1)不道德行为的识别
  任何人都可以随时识别不当行为和不道德行为,并引起编辑和出版者的注意。行为不端和不道德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示例。
  凡将此类行为告知编辑或出版者,均应提供足够的信息和证据,以便展开调查。所有指控应得到认真对待,并以同样的方式加以处理,直到达成最终决定或结论。

(2)调查
  编辑应做出初步决定,也可以咨询其所在出版商寻求建议。
  编辑应收集证据,同时避免将任何指控散布到需要知道的人之外。

(3)轻微违规
  对于轻微的不当行为,编辑可以立即处理,无需进行更广泛的咨询。但应使违规相关方有机会对任何指控作出回应。

(4)严重违规
  严重的不当行为可能需要通知被告所在单位的负责人。编辑应酌情与出版商协商,通过已有证据或与少数专家进行进一步协商来决定是否让被告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参与。

(5)决定(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可以单独或结合使用)
  通知作者或审稿人对他们违反相关准则或引起误解的行为进行说明。
  给作者或审稿人措辞更为强烈的信,内容涉及不当行为,并作为对未来行为的警告。
  发布正式声明,对有关不当行为进行详细说明。
  在期刊中发表社论,详细说明有关不当行为。
  致作者或审稿人所在单位或基金资助机构负责人的正式信函。
  从出版物上正式撤回相关稿件,同时通知作者或审稿人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并通知相关文摘索引数据库以及出版物的读者。
  对违规的相关个人在特定期限内禁止投稿。
  向专业组织或上级机构报告案件和结果,以进行进一步调查和采取相关行动。


[1]《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
[2] https://www.publicationethics.org/
[3] www.icmje.org
[4] https://www.wame.org


《地球信息科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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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03    浏览: 607